中国工商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工商信贷和城镇储蓄业务的国家专业银行。是国务院直属经济实体。成立于 1984年1月,总行设在北京。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省辖市设分行,地区设中心支行,县(市)设支行。大城市分行下设办事处、分理处、储蓄所等分支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的基本任务是:依照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计划,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分配和管理信贷资金,支持工业生产和扩大商品流通,支持国营、集体和个体经济的发展,推进技术进步和企业技术改造,积极发挥金融在经济建设中的调节和再分配资金的作用,更好地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服务。

其主要职责是:

(1)办理居民储蓄和工商企业存款,受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办理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的存款;

(2)办理国营工商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的流动资金贷款;

(3)办理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网点设施贷款;

(4)办理科技开发贷款;

(5)开展委托、代理、投资、租赁等信托业务;

(6)办理转帐和现金结算;

(7)开展经济调查和经济信息工作,以及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委托的其他业务;

(8)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部分分行开办外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