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计划

国家为进行战争动员所制订的方案。通常分为武装力量动员计划国民经济动员计划、人民防空动员计划及相应的各种保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战时的各项动员任务、程序、范围、时限和要求,以及为完成动员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制定的程序一般是由上而下地进行,全国、全军的动员计划由国家决策机关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的动员计划根据上级下达的动员任务和要求制定。目的在于平时有计划地进行动员准备,战时切实有效地实施动员,适时地完成军队的组建扩编任务,并充分利用国家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援战争,保障预定战略目标的实现。

动员计划依据国家的战略方针和作战计划制定。通常掌握的原则是:

(1)从国情出发。即根据本国的国土、人口、资源、政治、经济和科学技术水平,以及一切可能动员的战争潜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计算,使计划切实可行。

(2)统筹战争全局。既要首先满足战争初期动员的需要,又要保持战争中、后期持续动员的能力。

(3)兼顾军需民用。即在优先保证战争需要的前提下,统一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合理安排军需和民用。

(4)平时和战时相结合。兵员的组织、训练和储备要兼顾平时和战时的需要,军工生产要尽可能做到军民两用,搞好战时转产安排和战略物资储备,力求在平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战时最大限度地满足战争的需要。

为适应现代战争复杂多变的情况,世界各国在制定动员计划时,都很重视简化动员程序,缩短动员时间;强调计划的周密性、准确性、灵活性和保密性;通过动员演练,不断检验和修订动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