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制造总局

中国晚清政府经营的第一个大型近代军用企业。亦称上海机器局、上海制造局。

1865年,李鸿章买下上海虹口美商旗记铁工厂后,又将原设在上海的两个洋炮局并入,另奏准合并由容閎(1828~1912)经手从美国购买的机器,组成江南制造总局。1867年,为谋扩充,由虹口迁到上海城南高昌庙,分设机器厂、汽炉厂、铸铜铁厂、熟铁厂、木工厂、轮船厂、船坞、煤栈等。到1893年,先后又增设黑火药厂、枪子厂、炮厂、炮弹厂、水雷厂、炼钢厂、栗色火药厂和无烟火药厂。生产枪、炮、水雷、弹药、钢铁、机器和修造轮船等,成为当时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近代军用企业。(见彩图)

1869年江南制造总局建立的炮厂 总局正门

江南制造总局在创立过程中曾注意到国外生产技术的发展,在1868年设立翻译馆,介绍西方科技的情况和成就。

江南制造总局初创经费,包括容閎购置机器的费用6.7 万两和在高昌庙龙华等地建厂费用,共约54.3万两,常年经费在1867年前每月约一万余两,由淮军军需项下筹拨;1867年起改由江海关二成洋税充用,年约30万两到60万两不等。90年代,进出口贸易激增,江海关拨局二成洋税随之增加,后期平均年达80万两左右,1901年起突破 100万两。于是清政府将解局的二成洋税改为十二成之二成。该局生产的军火和各种军用物资通过清政府调拨,供应各地清军军营、各地炮台、炮舰和军械所需用,其中仅有很少部分计价收费。

机器厂

甲午战争以后,该局生产减退。1905年,所属的造船厂独立,改称江南船坞。辛亥革命后改称江南造船所。而制造军火部分仍称制造局,到1917年改称上海兵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