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应

社会主义国家的物资管理部门、中央和地方主管物资分配的部门,以及生产企业向工农业生产单位和基本建设单位供应其所需物资的计划、组织工作的总称。它是中国物资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也是物资平衡分配计划的实现过程。

工业生产企业所需的生产和维修用物资的供应类别有:中央直属直接供应、中央直属划拨地方供应、按行业归口供应、按任务归口供应、按行政隶属关系供应、地区平衡就地供应,以及生产企业自行向需用单位供应等。

基本建设所需物资的供应类别有多种:

(1)按物资的用途区分,有建设用物资供应、施工用物资供应。

(2)按建设内容区分,有基本建设项目物资供应、技术改造项目物资供应、大修理项目物资供应。

(3)按建设资金来源区分,有计划内基本建设项目物资供应、计划外基本建设项目物资供应,前者又可分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物资供应和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物资供应等。

农业生产所需物资的供应类别有:国营农业(包括农机具制造业)和乡镇企业、集体农业、个体农业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