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体系

国民经济中各种价格及其相互联系所形成的网络关系。

在中国,价格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即商品比价体系、商品差价体系和按经济管理原则形成的价格体系。

商品比价体系

商品进入交换,以各自所包含的价值量为基础,形成了各类商品的比价体系,如工农业产品比价、农产品比价、工业品比价、工农业产品与运输之间的比价等。

在商品比价体系中,工农业产品比价反映国家、工业企业和广大农民的利益关系。合理调整和安排工农业产品比价,涉及到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农民利益、充分发挥农民积极性的一个重大政策问题。工业品比价主要反映工业企业之间、国家和工业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合理调整和安排工业品比价,有利于增强工业企业的活力,有利于工业各部门的生产、分配和交换,有利于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工业生产的协调发展。

商品差价体系

商品在流通和交换过程中,发生了时间与空间的运动,从而形成了各类商品的差价体系,如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季节差价质量差价等。

在商品差价体系中,大部分工业品是在这些产品的出厂价格加上商业流通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从而形成批零差价。农产品收购价格相当于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商业企业按收购价格买进农产品,加上商业流通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销售价格,从而形成购销差价。合理调整和安排批零差价和购销差价,是正确处理工业和商业、农业和商业、批发与零售企业以及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关系的重要环节,也是在现行价格体系中控制销售价格水平的重要工具。商品差价体系中,地区差价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同种商品从产地运往销地,经营单位需要支付一定的运输费用,从而形成了地区差价。合理调整和安排地区差价,有利于促进商品正常流通和扩大地区间商品交流,有利于生产力合理布局。

按经济管理原则形成的价格体系

包括国家统一定价、幅度浮动价(国家指导价)、议价、集市价等。其中,国家统一定价和幅度浮动价属于计划价格,是中国价格的主要形式;议价和集市价属于自由价格,即市场调节价,是计划价格的补充。

上述三种价格体系互相交错、互相联系、互相作用而形成国民经济的价格体系,它与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经济活动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