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1785~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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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清代爱国主义政治家、思想家。字少穆,福建侯官(今福州)人。官至巡抚、总督。他关心民间疾苦,重视农田水利,开垦荒地,抗灾赈灾,改革漕政,扶持商业、矿厂。道光十八年(1838)冬,赴广东主持禁烟,坚决维护中国主权和民族利益,缴获和焚毁大批鸦片,并粉碎了英国侵略者的多次武装挑衅,表现了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不久,为清廷的投降势力所诬陷,被贬戍新疆。

林则徐提倡经世之学,注意研究现实问题。特别是他打破了闭关自守、固步自封的传统保守风气,“留心西事,翻译西书”,主张学习西方长技,开创了中国近代向西方寻找真理的先声。主要著作有《林文忠公政书》、《云左山房文钞》、《诗钞》,以及编集的《四洲志》、《华事夷言》等。其著作今汇编为《林则徐集》。

“农本”观念

和当时许多地主阶级思想家一样,林则徐也有传统的“农本”观念,认为“农为天下本务”,主张在封建主义生产关系下采取一些劝农重谷的措施,发展农业生产。他同时也看到商品经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一定的地位,特别是在鸦片贸易、货币及对外通商等方面,具有一些新的认识。

严禁鸦片贸易

林则徐坚决主张严禁鸦片贸易,反对弛禁。他痛斥西方侵略者鸦片走私是“攫人财而害人命者”(《林则徐集·公牍》),指出吸食鸦片足以“弱种”;每年金银外流数千万,漏卮不塞足以“贫民”。如果等闲视之,“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林文忠公政书·湖广奏稿》)。因此,他主张严禁鸦片进口,禁止国内吸食鸦片。但是,林则徐反对不加区别地停止一切对外贸易,封关禁海。他认为应该将正当的贸易关系与非法的鸦片走私区别开来;将其他国家的商人与英国侵略者区别开来;对尊重中国主权法律与不尊重中国主权法律的外商实行区别对待。利用各国的矛盾,以利于抗英斗争;开放合法贸易,国家可以利用关税收入制炮造船,“以通夷之银,量为防夷之用”(《两广奏稿》)。

船坚炮利论

林则徐在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斗争中,也看到了中国有不如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地方。由于当时与西方国家接触还不多,对之了解也不深,所以林则徐只是从表面上看到西方国家的武器精良,认为“内地船炮非外夷之敌”。因此,他主张自己“制炮造船”,力求做到“制炮必求极利,造船必求极坚”(《两广奏稿》)。他的这一思想稍后由魏源概括为“师夷长技以制夷”(《魏源集·海国图志叙》)。

货币思想

这是林则徐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当时外国银元洋钱)在中国广泛流通,洋钱作价高于银价对中国不利的情况,林则徐主张自铸银币。他认为洋钱之所以为人们乐于接受,主要是由于洋钱“无须弹兑,又便取携”(《林文忠公政书·江苏奏稿》),表明林则徐已看到白银由秤量货币向计量货币发展是历史的趋势。为了解决洋钱浮价流通问题,他认为“官为定价”,窒碍难行,而且有损商民利益,最好的办法,还是由官府自铸银币以抵制洋钱。为了增加银的来源,他注重开采银矿,主张“招集商民,听其朋资伙办”(《云贵奏稿》)。他认为政府应采取各种措施以保证商民能够获得一定的盈利,体现了他的扶持商人资本的思想。林则除对于当时民间久已流通的信用流通工具──钱票,采取支持的态度,认为在白银短缺的情况下,利用钱票,具有调剂民用不足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