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嵩(1480~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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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权臣。字惟中,一字介溪。江西分宜人。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旋病休归里,在分宜城南之钤山,读书八载,诗文峻洁,声名始著。正德十年(1515),奉旨还朝。久之,进侍讲,署南京翰林院事,召为国子祭酒。嘉靖七年(1528),迁南京礼部右侍郎,奉命祭告显陵,归而极言祥瑞,明世宗朱厚熜喜,迁其为吏部左侍郎,进南京礼部尚书,寻改吏部尚书。十二年,以贺“万寿节”至京师。时值廷议重修《宋史》,遂留京以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衔主持其事。他善伺帝意,以醮祀青词,取得宠信,加为太子太保。二十一年八月,拜武英殿大学士,入直文渊阁,仍掌礼部事。后解部事,专直西苑,累进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少傅兼太子太师、少师、华盖殿大学士。

严嵩无他才略,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专国政近二十年,同其子世蕃、义子赵文华等广结党羽,操纵国事。士大夫侧目屏息;不肖者奔走其门,行贿者络绎不绝。他利用世宗“果刑戮,颇护己短”的弱点,以事激怒世宗,戕害他人以成己私。大力排除异己,先后杀害首辅夏言、总督陕西三边军务曾铣,以及揭露其罪行的杨继盛等。他还吞没军饷,废弛边防,加剧了“北虏南倭”之患;招权纳贿,肆行贪污,进一步败坏吏治;激化了当时的社会矛盾。晚年,渐为世宗所疏远。御史邹应龙、林润等先后弹劾严氏父子罪行。四十一年五月罢职;四十四年三月,被削籍抄家,子世蕃及其党羽罗龙文等伏诛。两年后老病,寄食墓舍以死。著有《钤山堂集》四十卷。

关于严嵩的评价,近年来有人提出严嵩不仅是颇有名气的诗人,而且能引用贤才,奖掖后进,对北虏南倭的政策正确,也无诬捏他人至死之事。因此称其为奸臣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