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发行

证券发行主体由证券发行中介机构代理出售证券、募集资金的一种方法。发行主体不用自己办理发行事务,但需向中介机构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间接发行方式有:

(1)证券代销。即证券发行主体委托发行中介机构发行证券,由发行中介机构代表发行主体办理发行业务。若证券应募额达不到预定发行额时,中介机构不负承购剩余额的责任。

(2)证券包销。即发行主体委托发行中介机构发行证券,并与发行中介机构签订包销合同。证券应募达不到预定发行额时,由发行中介机构对不足部分予以承购。

(3)证券承销。即在特定的发行条件下,证券发行总额全部由发行中介机构一次性承购,发行中介机构将承购的证券再分别向投资者出售。出售时的证券价格通常高于承销时的价格,其差额即为发行中介机构的效益。

间接发行方法现已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其优点是,利用证券发行中介机构众多的金融网点和客户,以及熟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良好的信誉,可以迅速募集到大量资金,保证证券发行任务顺利完成。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