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积极性

劳动者主动地从事劳动的一种心理状态。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的高低,取决于他是否具有从事劳动的内在动力以及这种动力的大小。劳动积极性的产生和强化的内在动因,是要求精神需要和物质需要得到某种程度的满足。对劳动者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是提高劳动积极性的基础。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精神鼓励,对于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鼓励劳动者以共产主义的精神进行劳动,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保障劳动者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从舆论上肯定人们的劳动贡献,表彰人们的卓越创造和献身精神,是对劳动者进行精神鼓励的主要方式,是从精神上调动劳动积极性的主要途径。此外,满足劳动者的职业兴趣,尊重劳动者的人格,照顾劳动者的气质,维护劳动者的自尊心,处理好上下左右之间的关系等,也是从精神上调动劳动积极性的重要途径。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按劳分配,是对劳动者进行物质鼓励的主要方式,是从物质利益上调动劳动积极性的主要途径。此外,举办劳动保险社会福利事业,改善劳动的物质环境等,也是从物质利益上调动劳动积极性的重要途径。

为了最有效地、长期地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必须把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有机地结合起来。精神鼓励的作用和物质鼓励的作用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