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税主体转移避税

跨国纳税人在其经营活动中,通过转移居住国进行避税。国际避税的一种常用方式。

在由居住国采用免税法税收抵免方法避免国际双重课税的客观条件下,跨国自然人通过将居所(住所)、跨国法人通过将管理机构从高税国向低税国或避税港转移,不但可以减少或完全豁免其来源或存在于居住国的跨国所得或跨国一般财产价值所原应承担的那部分税负,而且还可以减少或豁免其原应承担的、由居住国补征的、来源或存在于非居住国的跨国所得或跨国一般财产价值的那部分差额税负。

课税主体转移避税使用的主要手段有:居住国的真实转移,居住国的虚假转移,建立信托财产,以及利用对方国家赋予临时居民的税收优惠而进行的居住国临时转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