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中心

中国现阶段批发商业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的批发交易市场。一般设置在大、中城市和商品集散地。

类型

贸易中心按照其经营商品的范围划分,有:

(1)日用工业品贸易中心;

(2)物资(工业品生产资料)贸易中心;

(3)农副产品贸易中心;

(4)既经营工业品又经营部分农副产品的综合性贸易中心;

(5)专业性的贸易中心(专门经营某一类商品的贸易中心,如机械工业品贸易中心、食品贸易中心等)。按照其投资形式来划分,有:

(1)独立体,即独资经营的贸易中心;

(2)联合体,即多家投资、合股经营的贸易中心。按照其业务活动的内容来划分,有:

(1)经营型贸易中心,即由投资者自营商品批发业务;

(2)服务型贸易中心,即投资者不直接经营商品批发业务,而专为参加交易的农、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提供展出商品、洽谈业务的场所,仓储、搬运、简单加工的设施,商情信息、业务咨询和信贷、汇兑、结算,邮电以及住宿、就餐等多种有偿服务并获取服务性收入(盈利);

(3)经营服务型贸易中心,即投资者既自营一部分商品批发业务,同时又为参加交易的农、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提供多种有偿服务。在中国,目前以经营服务型的贸易中心居多数。

经营特点

与原有批发机构比较,贸易中心有以下经营特点:

(1)打破了国营商业独占批发市场的局面,实行开放经营。无论是工业、农业、商业或农工商联合企业,无论是本地或外地企业,无论是国营企业、集体企业或个体经营者都可以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进场成交。

(2)打破了以往国营批发机构依靠国家权力,实行高度集中的商品分配体制。参加贸易中心交易的主要是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以后企业可以自销的商品,实行指导性计划的商品和非计划商品。经营方式灵活多样,既有期货交易也有现货交易,交易双方实行协商定价或批量作价,能更好地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

(3)打破了原有批发机构的“官商”作风,实行多功能的综合服务。贸易中心区别于一般批发企业的主要特征,就是为前来参加交易活动的工、农、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提供多种服务,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条件,通过方便、周到的服务,吸引四面八方的客户进场交易。

贸易中心是中国批发商业体制改革中发展起来的市场交易组织,它对整个批发商业体制改革起了推动作用。但是,不能用贸易中心代替所有的批发企业,也不能用贸易中心的建立来取代整个批发商业体制的改革。就贸易中心本身来说,也还有一个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