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救护

是指水上发生事故时,对于溺者与非溺者所采取的救护措施。世界各国都很重视水上安全,设置系统的专门组织机构管理水上安全事务。西方最早的水上救护机构是1891年成立的英国皇家救生学会(Royal Life SavingSociety)。在美国、日本和欧洲一些工业发达的国家,由红十字会担当这项工作。水上救护大致可以分为间接救护和直接救护两种。 间接救护是投掷救生圈、救生衣、木板等救生器材进行救护(图1)。直接救护是在没有救护器材或溺者已处于昏迷状态时直接由人员救护。直接救护应该注意下列事项:

(1)救护人员在入水前应观察好溺者的被淹地点、浮沉情况(或已昏迷下沉,或正在水中挣扎)。如果溺者落入静水,救护人员可以直接入水向溺者游去进行救护。如果溺者落在急流的江河中,救护人员应跑到溺者的斜前方入水,向溺者游去施救。

(2)救护人员如果对水域情况不熟悉,切忌头先入水,最好采取两腿前后分开,两臂伸向两侧或伸向前方的入水方法。

(3)接近溺者时应用蛙泳以便注视溺者的动作。当溺者正在挣扎时,救护人员不可迎面接近溺者,而应从背后去救护,以免被溺者抓住,发生危险。接近溺者后,先从背后将溺水者托出水面,然后用侧泳反蛙泳将溺者运到岸上,进行抢救。

(4)救护人员不仅要掌握救人的技术,而且要掌握解脱的技术 (图2、图3、图4、图5、图6)。

图1 图2 图3 图4 图5 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