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

噪声有自然现象引起的(见自然界噪声),有人为造成的。通常所说的噪声污染是指人为造成的。产业革命以来,各种机械设备的创造和使用,给人类带来了繁荣和进步,但同时也产生了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强的噪声。

污染源

主要有工厂噪声污染源、交通噪声污染源、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源。

(1)工厂噪声污染源:工厂中各种辐射噪声的机械设备,如运转中的通风机、鼓风机、内燃机、空气压缩机、汽轮机、织布机、电锯、电机、风铲、风铆、球磨机、震捣台、冲床、锻锤等。

(2)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源:运行中的各种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火车、飞机、轮船等。

(3)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源:运转中的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压路机、铺路机、空气压缩机、凿岩机等。

(4)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源:高音喇叭以及商业、交际等社会活动家用电器等。

特点

噪声污染的一个特点是影响范围广。夜间一辆急驶而过的汽车会把沿街数万居民吵醒,发电厂高压排气放空噪声可能影响方圆10公里居民的安宁。噪声污染的另一个特点是没有后效。噪声源停止活动后,污染立刻消失。而空气和水的化学污染,不可能很快消失。

危害

20世纪50年代以来,噪声问题日益严重。日本1966年公害诉讼案件共20502起,其中噪声案件就有7640起,占37.3%;1974年噪声诉讼案增至20972起,1977年激增至8万起。美国有8000万人,即全国总人口40%受到噪声的严重干扰,有4000万人处在听觉受损害的强噪声威胁之下。英国伦敦、利物浦等大城市有76%的居民受到噪声的严重干扰。连以前比较安静的瑞典斯德哥尔摩,也有70%的市民受噪声的干扰。最近10年来苏、美等国大城市的噪声增加了10分贝,平均每年增加1分贝。“噪声病”一词已出现于医学书刊。“噪声病”的发病率与日俱增。有人把噪声视为一种新的致人死命的慢性毒药。

在中国,噪声污染也相当严重。1977年北京居民和有关单位向北京市环境保护部门反映的噪声事件数目占所反映的污染事件的40%,1978年占41%。上海1978年竟达50%。广州、重庆、西安、南京等大城市居民所反映的噪声事件的数目也都各占其公害事件总数的 1/3以上。据1978年估计,中国工人有10~30%处在听觉受损的强噪声之下。东京有200多万辆机动车,繁华地区的噪声为64分贝。纽约的机动车数量是北京机动车的6倍,而噪声低于北京。1978~1981年间北京机动车辆增加了一倍,但由于在城市街道建设、工厂噪声控制交通管理上采取了措施,噪声降低了3分贝,可见噪声污染是可以防治的。

噪声污染的危害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

(1)损伤听力,影响人体健康;

(2)影响人的休息和工作,降低劳动生产率

(3)影响语言的清晰度和通信联络。

参考书目
  1. 岡田晃、中村生:《騒音、振動、衝擊の影嚮と対策》,1970。
  2. 方丹群著:《噪声的危害及防治》,中国建筑出版社,北京,1980。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