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环境

温度低于人体舒适程度的环境。一般取 21±3℃为人体舒适的温度范围,因此18℃以下的温度即可视作低温。但对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响的低温,通常是在10℃以下。低温环境除了冬季低温外,主要见于高山、南极和北极等地区以及水下。

低温对人体的影响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低温冻伤:低温对人体的伤害作用最普遍的是冻伤。冻伤的产生同人在低温环境中暴露时间有关,温度越低,形成冻伤所需的暴露时间越短。如温度为5~8℃时,人体出现冻伤一般需要几天时间;而-73℃时,暴露12秒即可造成冻伤。冻伤的临床表现可分三度,一度为红斑,可以恢复;二度为水疮性冻伤,经治疗可以恢复;三度为坏疽,难于复原。人体易于发生冻伤的是手、足、鼻尖和耳廓等部位。

在-20℃以下的环境里,皮肤与金属接触时,皮肤会与金属粘贴,叫做冷金属粘皮。这是一种特殊的冻伤。有氧化膜的铝和铁最易造成粘皮现象。表面光亮的铜和银等金属,表面粗糙或有冰雪、尘土等覆盖的金属,则不易造成这种现象。

(2)低温的全身性生理效应:是人在温度不十分低的环境(-1℃至6℃)中依靠体温调节系统,可使人体深部体温保持稳定。但是在低温环境中暴露时间较长,深部体温便会逐步降低,出现一系列的低温症状。首先出现的生理反应是呼吸和心率加快、颤抖等现象,接着出现头痛等不舒适反应。深部体温降至34℃以下时,症状即达到严重的程度,产生健忘、呐吃和定向障碍;降至30℃时,全身剧痛,意识模糊;降至27℃以下时,随意运动丧失,瞳孔反射、深部腱反射和皮肤反射全部消失,人濒临死亡。

防护方法

(1)加温:利用供暖和空调系统使舱室等局部环境内的温度保持在舒适范围。穿衣是最常用的一种低温防护措施。人在21℃气温环境中保持舒适所需的衣服为1隔热单位,12℃约需2隔热单位,3.5℃需3隔热单位,-6.5℃需8隔热单位,-12℃需11隔热单位。每2.5厘米厚的衣服大约为3隔热单位。衣服过厚,无实际使用价值。衣服隔热效果受潮湿的影响很大,衣服受潮则隔热效果大大降低。因此御寒衣服必须干燥。衣服内加温,能增加衣服的御寒效果。衣服内通以热空气,称作通气加温服,衣服内通以热水,称作通水加温服。这种衣服的夹层内衬有用水管网织成的夹层。通水加温服的效果比通气加温服为好,但结构比较复杂,成本也较高。御寒必须注意手、足的保温,在极冷的条件下,使用电池加温的手套和袜子是一种有效的措施。

(2)体力活动:剧烈的体力活动可使人体产生高达1400千卡每小时热量,比平时人体代谢率提高到20倍左右。在-20℃以下的低温环境中,如果除厚衣外没有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体力活动便成为一种必要的防护手段。

(3)习服:人长期在低温环境中生活和锻炼,即可逐渐地适应低温,但这种习服是有限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