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堰

修筑地下和水中建筑物时,所做的临时性围护结构。其作用是防止水和土进入建筑物的修建位置,以便在围堰内排水,开挖基坑,修筑建筑物。除作为正式建筑物的一部分外,围堰一般在用完后拆除。

围堰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材料强度、结构稳定性及防止冲刷等方面应有足够的可靠性;

(2)尽量减少渗漏水; ③水中围堰的堰顶标高一般要求在施工水位0.5~0.7米以上。

围堰可用土、石、木、钢、混凝土等材料或预制件修建,在基础工程中并冠以材料命名,也有以结构形式命名的。例如利用下沉沉井作为防水围堰,称沉井围堰。中国江西九江长江桥使用的双壁钢围堰即属此类。常用的围堰有下列几种:

土围堰

用土堆筑成梯形截面的土堤,迎水面的边坡不宜陡于1:2(竖横比,下同),基坑侧边坡不宜陡于1:1.5,通常用砂质粘土填筑。土围堰仅适用于浅水、流速缓慢及围堰底为不透水土层处。为防止迎水面边坡受冲刷,常用片石、草皮或草袋填土围护。在产石地区还可做堆石围堰,但外坡用土层盖面,以防渗漏水。

木板桩围堰

深度不大,面积较小的基坑可采用木板桩围堰。为了防渗漏,板桩间应有榫槽相接。当水不深时,可用单层木板桩,内部加支撑以平衡外部压力。水较深时,可用双壁木板桩,双壁之间用铁拉条或横木拉紧,中间填土。其高度通常不超过6~7米。

木笼围堰

在河床不能打桩、流速较大,同时盛产木材和石料的地区,可用木笼做围堰的堰壁。最常用的形式是用方木做成透空式木笼,迎水面设多层木板防水,就位后,在笼内填石。为减少与河床接触处的漏水,一般用麻袋盛土或混凝土堆置在木笼堰壁外侧。近代也有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装配的笼式围堰。

钢板桩围堰

是最常用的一种板桩围堰。钢板桩是带有锁口的一种型钢,其截面有直板形、槽形及Z形(图1)等,有各种大小尺寸及联锁形式。常见的有拉尔森式,拉克万纳式等。其优点为:强度高,容易打入坚硬土层;可在深水中施工,防水性能好;能按需要组成各种外形的围堰,并可多次重复使用,因此,它的用途广泛。在桥梁施工中常用于沉井顶的围堰,管柱基础、桩基础及明挖基础的围堰等。这些围堰多采用单壁封闭式(图2),围堰内有纵横向支撑,必要时加斜支撑成为一个围笼。如中国南京长江桥的管柱基础,曾使用钢板桩圆形围堰,其直径21.9米,钢板桩长36米,待水下混凝土封底达到强度要求后,抽水筑承台及墩身,抽水设计深度达20米。在水工建筑中,一般施工面积很大,则常用以做成构体围堰。它系由许多互相连接的单体所构成,每个单体又由许多钢板桩组成,单体中间用土填实。围堰所围护的范围很大,不能用支撑支持堰壁,因此每个单体都能独自抵抗倾覆、滑动和防止联锁处的拉裂。常用的有圆形及隔壁形等形式。

图 图 锁口管柱围堰

中国1957年在湖北省明山水库,将有锁口的直径1.55米的钢筋混凝土管柱联成一排,作为防渗墙。60年代以后,日本发展的钢锁口管柱围堰是将钢管柱联锁成为一个整体,可建成任何形状。若将它作为永久基础使用,则称钢锁口管柱沉井基础,如1978年开始建造的大和川斜张桥,水中三个主墩就是用锁口钢管柱围成直径30~33米,入土深40~50米的这种基础。

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板桩围堰

一般在围堰建成后仍需长期保留时才使用。板桩截面两侧用榫槽或钢件连接,桩底部向一面倾斜,便于打入地内,同时易使两相邻桩密合。主要用于港湾码头的驳岸及水工建筑的截水墙等。

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

其法是用特制钻机自地面向下以泥浆护壁钻挖成不连续的孔壁,再钻挖连通成一道连续孔壁,放入钢筋混凝土预制件,再灌以混凝土使之成墙。这种方法应用于城市土建工程中,作为开挖基坑的围堰,可以靠近已有建筑物施工,又可作承重的基础,截面形状不受限制。已应用于水工建筑物如码头、防渗墙及桥梁施工中。

混凝土围堰

一般在河床无覆盖层的岩面,且水压较高处使用。它的主要特点是耐冲刷,安全性大,防透水性好,可以考虑作为永久性结构物的一部分,但施工较困难。一般主要用于水工建筑中,其他土木工程中较少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