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晒伤

强烈的日晒引起的皮炎。又称日光性皮炎。主要表现皮肤发红、水疱等。每个人对日晒的反应不同,肤色较白者症状较严重,城市居民比农民容易晒伤。

引起晒伤红斑的是290~320毫微米的光波,使皮肤晒黑的是320~400毫微米的光波。环境也可影响本病,如工业城市的日光强度常比一般城市弱。

强烈的日晒后,在数小时内,被晒皮肤即可发红、肿胀,并有灼热感和刺痛。轻者,一、二天后红斑消失,只留少许鳞屑和轻度色素沉着。重者,需几天后红斑及灼痛才消退,留有成片鳞屑及色素斑并发痒,重者也可发生大疱,疼痛剧烈,结膜充血。有的可并发疖和脓疱疮。若日晒过久,除发生皮炎外,还可有中暑症状。皮肤经多次日晒后,渐渐变黑,不再容易发生皮炎。

一般不需治疗,可在数日内自愈。为了减轻症状,可用一些外用药物治疗,用药基本同接触性皮炎。

平时应多参加户外活动,使皮肤色素增加,提高对日光的耐受性。在日光下时间不宜过久,外出时注意遮阳或涂防光药。防光药有物理性及化学性两类:物理性的如氧化锌、 5%二氧化钛、次碳酸铋等。化学性的有5 %对氨基苯甲酸酒精溶液、鞣酸、水杨酸苄酯、水杨酸甲酯等。

慢性日光性皮炎常见于农民、渔民或船员等长期在户外工作尤其是肤色较白的人,最易发生于日光强烈的气候较热地区,引起皮肤的衰老变化。此病患者易发生基底细胞癌及鳞状细胞癌。日晒伤也可促使白癜风、毛细血管扩张症、日光性角化病等发生,并可使红斑狼疮和着色性干皮病等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