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园

有森林景观和完美设施的自然风景区。可设在城市郊区,也可设在远离城市但交通方便的地方。其作用是改善城市自然环境,美化城市的自然景观,并向人们提供陶冶性情,丰富生活的休憩游览地。它是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组成部分。

森林公园是19世纪随着城市建设和人民旅游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美国自1901年起在城市公园绿地规划中划定森林公园,迄今全国已有93个。苏联于1928年在哈尔科夫城建立了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日本在1931年制定国立森林公园法后,陆续将一些风景优美和适宜旅游的森林划成26个国立森林公园。中国古代帝王游乐用的狩猎园囿可谓森林公园的嚆矢。20世纪30年代,江西庐山、 浙江莫干山和河南鸡公山的天然林被划为风景林,设有专门机构进行管理。80年代在湖南省建立了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张家界森林公园,而后又在已划定的自然保护区中辟设游览地,供森林旅游之用。

森林公园的面积由数百公顷到数千公顷不等。一般根据不同地形、林分和森林生态环境划分为森林旅游区、一般活动区、保健游憩区等,以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其为游人服务的基本设施,都突出森林景观,建筑设施的外形、 色彩、 材料,也应与自然景观协调一致。园内森林一般为禁伐林,只进行抚育采伐,主要是卫生伐(见森林抚育采伐),以维护保持自然景观。造林时要选择抗灾性强、抗污染能力强、树形优美的观赏树种和灌木,并充分利用原有的溪流、水塘、甚至人工开挖池塘、饲养鱼类、水禽等,以增加景观效果及游览内容。公园都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以加强对森林的抚育管理和对游人的爱林护林宣传教育。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