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城市,自治区辖市。位于自治区东部,邻接河北、辽宁。辖3区和宁城、林西2县及喀喇沁旗、巴林左旗、 巴林右旗、敖汉旗、 阿鲁科尔沁旗、翁牛特旗、克什克腾旗等 7旗,面积9.0021万平方公里,人口411.21万;其中市区面积7017平方公里,人口97.13万。赤峰蒙古语名“乌兰哈达”,意即红山。因市东北3公里处海拔665米的乌兰哈达山而得名。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设赤峰县,始有赤峰之称。1958年设市。1983年撤盟制改市制,辖区扩大。市境依山傍水,英金河流经境内,地势平坦,土质肥沃,农耕繁盛。赤峰山由红色花岗岩构成,峰顶保留有战国时期燕长城遗址。可登峰眺望市境。工业较发达,主要工业部门有电力、采煤、纺织、食品、建材等。1990年于市郊发现保存较完整的恐龙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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