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历

目前全世界通用的历法,又称格雷果里历,实质上是一种阳历。它是罗马教皇格雷果里(一译格利哥里)十三世对原来的儒略历进行修订后于1582年颁行的。由于儒略历的年长度是365.25日,同回归年长度365.2422日相差0.0078日,从实施儒略历到十六世纪后期,累差已约10天。为了消除这个差数,格雷果里十三世把儒略历1582年10月4日(星期四)的下一天定为格雷果里历10月15日,中间销去10天,这样使春分日又恢复到3月21日。同时还修改了儒略历置闰的法则,公元年数被4除尽的仍为闰年,但对世纪年(如1600,1700,……),只有能被400除尽的才为闰年。这样,在400年中只有97个闰年,比儒略历减少3个,即历年的平均长度为365.2425日,与回归年长度365.2422日更为接近。

公历先在天主教国家使用,后推行到新教国家,二十世纪初期全世界普遍使用。中国于辛亥革命后在1912年开始采用公历,但用中华民国纪年。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采用公历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