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基督徒及其子女拥有什么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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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国,家庭与政府的关系一直矛盾重重。以所谓“警察势力”为支柱的国家机器有权制止一个公民对另一个公民的伤害。例如,政府有权查明和阻止任何家庭成为传染病源,并强行将患有水痘、白喉或其它传染病的人与他人隔离开来;政府有权确保任何家庭不至于成为老鼠泛滥或垃圾成堆的地方,以造成对邻居的危害。如果某家的孩子在街上乱窜,无人管教且染上犯罪的恶习,政府就有权进行干预,强令家庭对孩子实行恰当的控制与管教。

  政府因认为公众的教育与其有着利害关系而建起公立学校,设立国家的教育标准和关于逃学、旷课的法规。战争期间,政府有权招募青年人服兵役。众所周知,政府有权向其公民征收各种形式的税,用以支付其认为合理的耗费或开销。

  可是,我们今天所面临的问题要比以上所述的深刻得多。我们的政府正试图控制孩子的思想,例如,联邦政府发布和推行了一门课,题为《人类是一门学习的课程》(MACOS),这门课旨在向孩子硬行灌输人文主义的一套说教。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也一马当先地倡导和推崇有反人伦道德的性自由教育,各个公立学校通过诸如“消除头脑中关于价值观念的困惑”的一系列方式方法,把人文主义的价值观纳入教学的范畴。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企图叫孩子放弃和脱离符合圣经传统的基督徒价值观。

  政府强行干预家庭生活的另一个微妙的体现与孩子的管教有关。美国社会存在着颇为严重的儿童受摧残的家庭问题,政府在保护儿童不受极不称职的父母虐待一事上,显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然而,我们知道,政府的社会福利机构却试图阻止基督徒父母依据圣经的观念和法则来管教自己的孩子。有爱心的管教是孩子与父母之间关系的最基本一环,这一管教孩子十分需要,父母若是真爱自己的孩子也不可缺少它。14硬把父母对孩子的正常管教说成是“摧残”,则是政府对权力的一种滥用。

  一次,某个州政府试图将一个女孩与其离婚的母亲分离开,理由是母亲迫使女儿参加教会活动和禁止女儿吸毒或参加爵士乐音乐会。州政府的一位社会工作者把母亲的这一作法解释为对女儿的精神摧残。这类事发生表明,政府正在超越出自身的权限范围之外。社会上存在的一个愈来愈严重的趋向是,宣扬人文主义的非基督徒教育家或社会工作者强行干预基督徒父母及其孩子之间的关系,结果破坏了他们之间的相互信赖。

  在基督徒看来,孩子是属于上帝的,也是上帝托付父母照管的对象。对于许多人文主义者和无神论者而言,上帝是不存在的,孩子最终属于政府或国家。然而,基督徒相信,孩子的主要管教者应当是父母,而不是政府。这即是两种泾渭分明的价值观之冲突生动的表现。有些冲突涉及到是否政府能迫使孩子受卷入同性恋的父亲或母亲的哺养与照管,或是一对女性或男性同性恋者能否收养孩子等。

  类似的案例已递交法庭审理,但法官和社会学家们所作出的决定完全与圣经的教训背道而驰。在今后的十年或十五年里,我们将有目共睹,这样的事会发生得愈来愈频繁,除非美国会迎来一场属灵的大复兴,并且让圣经的价值观在全社会重新生根、开花、结果。

  美国若不悔改和恢复对上帝的法律及其道德法则的尊重,就迟早将受到上帝的降罚。我们其实正在经受这一惩罚,美国每年有一百多万孩子离家出走,每两对新婚的夫妻中就有一对离婚,这个高居不下的比例简直叫人感到震惊!有四分之一的美国儿童在遭受性摧残。瞧一瞧社会上有孕在身的女孩子的数目吧,数以百万计的青少年酗酒、吸毒成瘾,青少年的犯罪和暴力行动俯拾皆是。叫人痛心疾首的是,随着我们传统的基督徒家庭价值观念受到破坏,政府将填补这一真空,转用俗世的方案来解决家庭和社会的问题,而这些“方案”却只能加速国家衰亡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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